記者陳思豪/台北報導
為了追查檢察總長黃世銘是否洩密,台北地檢署可能以證人身分傳喚總統馬英九。對此馬英九今(2)日表示,國民有作證義務,檢察機關有這個需要,不管什麼樣的方式,自己都願意配合。 外界質疑檢察總長黃世銘,在案件尚未簽結之前,就兩次到總統官邸向馬英九報告內容,可能涉及洩密,為了還原事實,台北地檢署可能在近日,以證人身分傳喚馬英九,待事證鞏固後,再以被告身分將黃世銘約談到案。 馬英九上午接受電台專訪表示,根據法律規定,國民有作證義務,檢察機關有這個需要他都會配合。他認為這樣的做法,也能幫助檢方瞭解案情,同時他也不覺得這對總統職權、領導有所折損。 至於該用什麼形式?馬英九只回應,「具體個案我不便表示意見,細節不會明說」,但不管用什麼樣方式,他都願意配合,用國民的身分來實踐。 新聞來源: YAHOO新聞 | 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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